27岁女子花6万相亲,婚介介绍50多岁的男士,律师:可撤销合同并退还相关费用!

发布时间:2025-10-28 16:06  浏览量:81

邱女士反映,她交给婚介机构6万块钱去相亲,本以为能找到心仪的对象,结果整个服务过程一言难尽,婚介机构方面也作出了回应。

邱女士27岁,本科学历,去年12月她跟杭州拱墅区地铁商务大厦里的“倾城之恋”婚介公司签订合同,服务费10000元,期限1年,匹配对象4人。

邱女士说5月份开始机构安排她见了好几位男士,约会都不太理想。

四十多,五十多,年龄太大了,然后长相也不符合。说不满意见了,但是他们直接说,你先见,见了不合适的话再说,然后看你喜欢哪种类型,比较好给你介绍,第一份合同一共就见了3个。

杭州倾城之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刘经理告诉记者,邱女士实际上见了4位男士,都没有进一步的发展。5月24号,双方签了第二份合同,匹配对象不限人数,期限2年,服务费用50000元。

邱女士:他说前面你觉得不满意,是因为你钱没有交够,他说如果你钱交得多的话,那个资源就会偏向你,然后我就相信了。比第一份合同还差,第一个的话是把他夸得多好,但是那个年龄也很大。五十多,我就不太满意。第二个的话也是五十多,然后什么都没有,还是离异带小孩,我就跟他说我不想去见,他说你必须得见,你不见的话,后续就不会给你资源了。

杭州倾城之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刘经理:如果说不符合就不要过来见,续的这个合同见了3个人,她要求结束服务。那我昨天也跟她打过电话,我说你结束服务没关系的,大家协商来结束这个服务,她言辞就比较激烈嘛。那我说我去了解一下前面的服务过程,我还没来得及,今天我原本就打算给她打电话的。

邱女士说,之前刘经理给她打电话时是另外一套说法。扣20%,她说5000块钱一个人。过程服务我都不是很满意,就唯独第一个稍微满意一点,他们也稍微服务了一点点,虽然说没有聊下去,这个我也认。但我就是希望那些剩下的,我不愿意见的,让我去见的,逼我去见的,我都不喜欢的,那应该不是在他们服务范围内,我就希望能退5万块钱。

记者离开时,双方还在进一步沟通。

头条号作者“胡萝卜说法”@胡萝卜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。

律师观点:可撤销合同并退还相关费用!
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: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

邱女士在报名时应该明确提出了自己的择偶标准,这些标准大概率在合同中具体写明,或是在双方聊天记录里有所体现。

对方若收取了邱女士的报名费,就应当按照约定的条件,为邱女士推荐相应的优质男士,而非事后反过来劝说邱女士降低标准,去迎合他们口中适合邱女士的那一类男士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七条: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
邱女士与机构沟通时,若机构夸大自身的客户资源,告知邱女士有足够多符合条件的男士供她选择,这种情况下,机构就存在欺骗行为,可主张退一赔三。

当然,若机构实实在在说明了自身的客户资源,是邱女士自己认知有误,误判机构有大量优质男士可供匹配才付费,这种情况就属于基于重大误解支付费用,邱女士可主张撤销相关合同并要求退还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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