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车!合租男装摄像头偷窥女室友被判拘役6个月,网友质疑太轻?
发布时间:2025-12-02 14:05 浏览量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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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嘉定,一男子长期偷窥女室友,最为过分的是,他把摄像头装进其卧室,最终女室友发现异常情况报警,司法机关认定其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,被判拘役六个月!网友纷纷留言:这判的也太轻了!女的跟男的合租,怎么想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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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北京日报报道称,当事人张女士与吴某在一套二室一厅的合租房内各租住了一间卧室,双方共同使用客厅、厨房、卫生间及阳台等区域。
张女士居住的次卧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,内置床、衣柜、饭桌等生活设施。心怀不轨的吴某通过日常观察,发现张女士将卧室备用钥匙藏于客厅一盒子内。
2024年7月至8月,吴某多次趁张女士外出工作期间,偷偷取出张女士放置的备用钥匙,将微小摄像头安装在张女士的房间内,并多次进入房间调试拍摄视角,通过手机App偷窥张女士的隐私。
8月4日晚9点,吴某的偷拍行为进一步升级,他将摄像头从张女士房间取出,安装到二人共用的卫生间内。
8月5日一早,张女士在卫生间洗漱时,发现洗手台的台盆下面有一个摄像头,遂案发。吴某因有作案嫌疑,经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。1月24日,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六个月。
评论区中,马上有不少网友留言:只能说张女士没一丁点防备心,和一个男的合租,把门匙随便放,自己提供机会给吴某了,怪谁?
也有不少网友提醒:偷窥人家生活,入狱半年,太缺心眼了。男女合租,如果不是好友,最好不与异性合租。
还有不少网友吐槽:女的跟男的合租,怎么想的?今后确实要注意了!别给男士可乘之机!
那么,从法律的角度来讲,到底该怎么看?
第一,很多人疑惑:合租房不是公共空间吗?怎么算“侵入住宅”?其实法律早已明确!
首先,根据《刑法》第245条规定,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。
而司法解释中“住宅”的定义,核心看空间独立性和功能属性——本事件中,张女士的次卧有单独门锁,与公共区域物理隔离,用于日常起居,完全符合“户”的界定 。
所以说,从构成要件的角度来讲,吴某多次偷拿钥匙秘密潜入,并非简单“进入”,而是带着偷窥目的破坏他人居住安宁!
也就是说,这种故意侵权行为,已经超出民事纠纷范畴,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罪完全合法合规。
第二,六个月拘役不“轻”,量刑符合法律尺度!
首先,从量刑的角度来看,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,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本事件中,网友吐槽“判得太轻”,但量刑必须以法律为依据。
本案中,吴某使用的是普通家用摄像头,并非窃听窃照专用器材,且未造成视频外泄等更严重后果 。
因此,法院综合其侵入次数、作案手段和危害后果,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定刑内,判处拘役六个月,属于合理裁量。
若吴某存在传播偷拍视频的行为,还可能同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,面临数罪并罚 。
而且刑事处罚之外,张女士还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032条,要求吴某承担删除视频、赔礼道歉、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 。
第三,最让人不适的是“女的跟男的合租怎么想的”“自己放钥匙怪谁”这类言论!
首先,男女合租是公民的居住自由,不能将犯罪诱因归咎于受害者的选择;
其次,《宪法》第39条明确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,这是基本权利,无论钥匙放在哪,都不能成为他人非法侵入的借口 。
也就是说,真正的问题在于吴某的犯罪故意,而非受害者的“防备心”。
当然,合租时也需注意:卧室要换专属锁芯,不随意放置备用钥匙,公共区域发现异常及时留存证据,遇到侵权第一时间报警,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最后,希望大家都能明白——无论自有房还是合租房,每个人的私密空间都受法律兜底保护。
你怎么看待这起案件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,关注@何律普法,带你读懂身边的法律故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