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衣库每日上报可疑顾客,广州门店偷拍事件曝光争议

发布时间:2025-12-22 05:10  浏览量:22

一名年轻女性伸手整理模特身上的衣服,下一秒,她的照片出现在数百人的企业微信群里,被标注为“11号”。一名背着双肩包的中年男子刚走进门店,安保人员便尾随其后,只因他戴了口罩。这不是电影情节,而是近期在广州、深圳多家优衣库门店真实发生的事。

多位前员工与在职员工证实,部分门店存在系统性拍摄顾客行为。为完成“每日上报一名可疑人员”的考核指标,员工用手机偷拍、截取监控画面,在内部群组“发信”。被拍摄者无需有实际违法行为,只要“形迹可疑”——戴口罩、背背包、推婴儿车——即可成为监控对象。这一行为与品牌倡导的“顾客至上”理念背道而驰,更暴露出零售空间中悄然成型的监控机制。

这已不是简单的防盗措施,而是一种结构性的权力实践。它不依赖暴力,却通过持续的可见性与不确定性,制造出自我规训的氛围。顾客尚未行动,已被预设为潜在嫌疑人;员工未见指令,却主动执行拍摄任务。这种机制,正是福柯所描述的“全景敞视主义”在当代商业空间中的现实投射。

福柯借用边沁的“圆形监狱”模型指出:当被监视者无法确认自己是否正被观看时,便会内化监视目光,主动约束行为。今天的零售空间,早已不是单纯的消费场所,而是由摄像头、数据系统与管理制度编织的“现代全景监狱”。开放式布局、无死角监控、AI行为分析,共同构建了一个无形的瞭望塔。顾客在“可能被看”的心理压力下,自觉遵守秩序,甚至调整穿衣风格与购物路径,以符合“正常消费者”的形象。

而优衣库此次暴露的“发信”机制,将这一逻辑推向极致。它不再满足于技术监控,而是动员员工成为权力的毛细血管。考核指标驱动下的“每日一报”,使监控从被动防御变为主动搜捕。顾客被标签化、档案化,成为可分类、可预测、可排除的数据点。这不仅是对隐私的侵犯,更是对人格尊严的系统性贬损——一个人的权利,竟由他人主观判断“是否可疑”来决定。

有人辩称,防盗是企业合理诉求。但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:公共场所图像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,不得用于其他目的,除非取得个人单独同意。将监控用于内部管理、员工上报、黑名单标记,已明显超出法定边界。更遑论在未告知、无标识的情况下进行低角度偷拍,涉嫌违反《民法典》对隐私权与人格尊严的保护。法律划出的底线,不应被“管理效率”或“防盗需求”轻易越过。

真正的零售文明,不在于控制多严密,而在于信任多深厚。当一家宣称“始终站在顾客立场”的企业,却将顾客默认为小偷,这不仅是制度的失序,更是价值观的崩塌。技术可以提升安全,但不能成为异化人的工具;管理可以优化流程,但不能以牺牲尊严为代价。

监控不该是商业的默认选项。我们有权追问:谁在定义“可疑”?谁在行使凝视的权力?又由谁来守护那不被预判、不被标签、不被偷拍的自由?
当凝视成为常态,自由便成了例外——而这,不该是我们生活的世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