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衣库下达偷拍顾客指标涉嫌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

发布时间:2025-12-22 16:09  浏览量:9

近日,优衣库部分门店被指“偷拍”消费者来防盗。在社交媒体上,部分消费者反映,在优衣库因“被当小偷”引发不适。

有记者通过采访优衣库不同区域的已离职和在职员工,证实此前在部分优衣库门店,确实存在“偷拍”可疑顾客的行为。还有消费者表示,自己在同一品牌的不同门店内,多次“走到哪都能被认出和提防”的巧合让他怀疑,自己是否已被优衣库当成了小偷,被店员通过“偷拍”的方式标记,且让照片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流传。

社交平台上关于在优衣库“被当小偷”的讨论

事实上,如何防盗,不只是以优衣库为代表的快时尚品牌需要面对的问题,也是全球零售业的共同话题。2023年,沃尔玛曾表示,其在美国因有组织的零售犯罪造成的损失已达数十亿美元;2025年初,英国零售商协会的统计显示,英国零售商在2024年花费18亿英镑用于预防盗窃,开销达到历史新高。零售行业需要解决防盗问题是客观现实,尤其是快时尚品牌门店,商品周转快、陈列开放、店员与顾客接触较少,这些既是品牌经营特色,却也成了防盗的难点。

合理的安防措施无可厚非,国外一项研究就表明,93%的顾客会注意到商店安保系统,但只有10%认为其会影响购物体验。可以说,真正影响消费体验的不是企业的防盗行为,而是防盗方式。九派财经记者调查到,优衣库对投入较高技术成本的意愿不大,但总部会设置“LOSS率”的指标,并对店长以上的管理层产生影响,因此就导致一些店长下达“偷拍可疑人员”的要求,甚至把防盗变成了“一天拍多少张照片”的量化指标。

有网友表示“此举不合适,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和肖像权”。但也有网友认为“小偷太多,支持商家”。那么,优衣库偷拍这一举措是否涉嫌违法呢?

w网友质疑

就此,@钱江视频 记者采访到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,律师表示,根据我国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,享有人格尊严、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,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。优衣库门店为了防止被偷盗,偷拍顾客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,是不妥当的,应该停止侵害并向被偷拍者赔礼道歉,造成损失的则应该赔偿损失,而被偷拍的消费者也可以通过12315进行投诉。

律师还强调,如果优衣库门店确实拍到了偷窃者,根据浙江省的标准,偷窃金额超过3000元就涉嫌盗窃罪,要追究刑事责任;3000元以下则要根据具体金额和情节进行处罚。

此外,对于网友们关心的优衣库的偷拍行为是否侵犯消费者隐私权、肖像权的问题,陈律师也进行了解答。他认为,隐私权和肖像权需要看优衣库在采集之后有没有进行违规使用,如果仅仅是收集,没有对外泄露,一般不大会认定为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。